合作案例
再融资企业应如何说明“募集资金投向主业”?监管关注要点主要涉及哪几个方面?
在一级市场持续收紧的趋势下,监管部门对于上市企业实施再融资项目时是否聚焦主业的关注度也慢慢变得高,审核也愈发谨慎。从相关监管规则来看,
但实操中,出于顺应行业环境和趋势变化、寻求新的盈利增长点等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考量,部分企业会将募集资金用于拓展新业务。对于涉及此类情形的再融资项目,监管会着重关注投向业务和发行人原本主营业务的协同性,并就募投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不确定性风险展开详细问询,“募集资金是否投向主业”已成为可能会影响企业再融资审核进程的高频问询问题。且今年以来沪深交易所下发的发行审核动态中,也对相关事项进一步作出了明确。
对此汉鼎咨询在本篇中将针对再融资审核中的“募集资金是否投向主业”问题,梳理相关监管规定及要求、审核问询重点,并节选分享近期部分典型审核问询案例。
“募集资金应服务于实体经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投向主营业务。对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应主要投向科学技术创新领域。”
“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或者其他证券发行信息公开披露文件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有明确的目的性地披露业务模式、公司治理、发展的策略、经营政策、会计政策等信息,并充分揭示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以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上市公司应当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这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相较原来施行的政策,全面注册制下新增“上市公司应当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这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条款,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再融资要聚焦主业的要求,也是基于全面注册制下落实板块定位的重要举措。
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法律法规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五、关于募集资金用于补流还贷如何适用第四十条“主要投向主业”的理解与适用
就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债务如何适用“主要投向主业”,提出如下适用意见:
(一)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允许超出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当充分论证其合理性,且超过部分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要营业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
四、2023年8月27日,证监会发布了《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 优化IPO、再融资监管安排》,对首发和上市企业融资作出了统筹性安排,精确指出“五、严格要求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应当投向主营业务,严限多元化投资。”
一、2023年11月8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就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相关情况答记者问》。
提出从严审核募集资金用途。对募集资金投向是不是满足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是否投向主业从严把关,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募投项目,审核中要求上市公司予以调减。督促上市公司更突出主业,聚焦提升主业质量。
二、《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2023年第10期》,就“如何把握募集资金投向主业”进行解答。
实践中关于募集投向是否投向主业的情形很复杂上市公司和保荐人应当严格把关再融资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有关要求,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全面、审慎论证:
二是关于公司是不是具备募投项目运营能力,包括人员、技术储备以及研发情况等,充分说明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是关于募投项目所涉业务的运行情况,包括产销情况、所获客户认证、市场需求稳定性等。
四是关于募投项目与主营业务的协同性,包括在市场、客户、技术等方面的联系。
三、上交所2024 年第1期《发行上市审核动态》对如何判断募集资金是否投向主业给出指导意见。
二是主营业务范围的认定,需结合再融资预案披露时点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募投项目所涉业务运行情况、相关业务是否具有协同性、公司是不是具备相关业务运营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
四、《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2024年第6期)》,对上市公司和保荐人如何把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提出三个方面:
“现有主业”原则上应当以公司披露再融资方案时点为基准进行认定,是指有一定收入规模、相对成熟、稳定运行一段时间的业务。募投项目如涉及未能达到一定收入规模或者新开展的业务,应当结合收入发展趋势、业务稳定性和成长性等进行审慎论证。
对于募集资金投向新产品的,应当结合是否为基于现有产品技术升级或拓展应用领域、拓展现有业务上下游的情形进行论证。一是在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客户拓展等方面与现有主业具有协同性;二是新产品的生产、销售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于募投项目与现有主业在原材料、技术、客户等方面不具有直接协同性的,原则上认定为跨界投资,不属于投向主业。
募投项目涉及新产品的,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应当结合所处行业特点、技术和人员储备、研发进展情况、产品测试、客户送样、市场需求和销售渠道等充分论证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新产品有试生产程序的,原则上应当中试完成或达到同等状态,同时对项目最终能否获得客户认证等相关风险进行重大风险提示。
结合相关监管动态来看,发行人在说明“募集资金投向主业”时,需结合具体项目与现有主业在应用领域、客户、技术路径、生产工艺、设备工艺结构等方面的相关性进行论证,此外还需说明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经验,实施募投项目的人员、技术储备充足,市场需求空间大且销售渠道完善,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专注于工业模块的设计和制造,业务涉及结构、材料、电气、暖通、消防、控制等多个工程学科。
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南通利柏特重工有限公司大型工业模块制造项目”,将围绕大型模块生产制造开展,主要生产制造应用于石油化工、油气能源、核电工程等行业的大型模块;该项目可便于公司承接更大规模的装置项目。
公司的工业模块设计和制造及工程服务业务均属于定制化的生产及服务方式,其中各个工业模块产品结构及制造工艺均不尽相同,因此无法用恰当指标衡量和比较公司的生产能力及产量。
(1)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营运模式、生产产品及新增产能情况,是否涉及新产品、新技术,是不是具备实施募投项目的人员、技术、设备、经验等方面的储备。
2)现有三个生产基地的生产及运营情况,本次募投项目与该三个基地在发行人体系内的定位差别及协同性;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和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是否属于投向主业。
本次募投项目所规划的主要产品为工业模块,与公司当前业务一致,其工艺流程与公司现有产品不存在显著差异。
本次募投项目将有效解决原有生产基地的场地限制以及缺少自有码头等制约因素,因而未来承接的项目将更加大型化。公司将按照下业企业的工艺需求为其进行定制化的模块设计和制造,主要生产制造应用于石油化工、油气能源、核电工程等行业的大型模块,并将结合模块化制造的优势满足其他行业领域的模块化需求。
本次募投项目属于针对公司主营业务中工业模块设计与制造业务板块的一次升级扩能,与现有营运模式具有高度的相关性、一致性,募投项目建成之后的销售模式、采购模式、生产模式与既有业务不存在显著差异。
(二)是否涉及新产品、新技术,是否具备实施募投项目的人员、技术、设备、经验等方面的储备
本次募投项目未来承接的项目将更加大型化,在模块结构及工艺的设计经验、高精度的模块拼装及焊接技术、大型模块装置的总装能力及项目管理等方面具有更高的要求,但不涉及新产品、新技术。与公司现有模块项目相比,本次募投项目所能承接的大型化项目在技术工艺上不存在显著差异,不存在技术工艺上的实现难度。
本次募投项目将按照下业企业的工艺需求为其进行定制化的设计和制造,主要生产制造应用于石油化工、油气能源、核电工程等行业的大型模块,并将结合模块化制造的优势满足其他行业领域的模块化需求,公司过往工业模块项目均为非标准的定制化产品,且应用领域多样化,涵盖了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应用领域,因而不涉及现有业务在其他应用领域的拓展,亦不涉及新产品、新技术。
对于核电领域而言,发行人历史承接的核电相关模块及其配套装置,属于针对民用核安全设备领域的非核级模块化业务,不属于民用核安全设备目录规定的设备类别,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发行人无需取得相关资质许可。未来,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积极开拓业务领域及其应用场景,针对民用核安全设备领域的核级模块化业务,公司需根据上述规定,取得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许可证。核级核电模块领域项目的承接需取得相关资质,但不涉及新产品、新技术。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新产品和新技术,是在现有场地制约的背景下,顺应下业发展的新趋势,进行的一次现存业务的升级扩能。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底盘悬架系统减震元件和操控系统轻量化踏板总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非汽车零部件领域高性能聚氨酯承载轮等特种聚氨酯弹性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南通生产基地扩产项目,该项目主要着眼于现有缓冲块、顶支撑、踏板业务的产能扩充和技术升级。
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或产品在原材料、设备、技术、工艺、应用领域等方面的具体区别及联系,是否涉及新产品、新技术,募集资金是否主要投向主业;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与公司现有业务或产品在原材料、设备、技术、工艺、应用领域等方面的具体区别及联系如下表所列示:
由上表可见,本次募投项目在原材料、设备、技术、工艺、应用领域方面均同公司现有业务及产品整体保持一致,不涉及新产品、新技术,本次募集资金均投向公司主业。
公司主要从事集成电路的封装和测试业务,下游客户主要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产品主要应用于射频前端芯片、AP类SoC芯片、触控芯片、WiFi芯片、蓝牙芯片、MCU等物联网芯片、电源管理芯片、计算类芯片等。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00万元,用于“多维异构先进封装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研发平台及先进封装产线与现有业务及平台、前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在运用技术、应用领域、功能实现、客户群体等的区别与联系,并结合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公司收入结构的影响、公司未来规划等,说明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募集资金是否主要投向主业。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和公司现有晶圆级封装产品同属于公司晶圆级封装产品大类,系晶圆级封装产品类别下不同的产品线月,公司晶圆级产品收入为6,527.4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为2.61%,相较于2023年度全年晶圆级产品收入(1,507.63 万元)大幅提升。本次募投项目系公司基于现有业务和技术储备的迭代升级,募投项目在所运用的技术、应用领域、封装功能实现、客户群体等方面与公司现有量产产品均有所重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属于投向主业。
公司业务模式是在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公司提供的晶圆上进行封装和测试服务,不同的应用领域和终端使用场景对芯片设计公司差异较大,但对集成电路封测企业差异相对较小,公司不同产品之间的区别主要取决于封装形式。
例如, QFN(扁平无引脚封装)采用的是引线框架和焊线工艺,而 FCBGA(倒装焊球阵列封装)采用的是基板和倒装工艺,两者在原材料和工艺上都存在较大区别,但QFN封装形式的应用领域可以包括手机触控、蓝牙通讯、IoT设备、电源管理等诸多领域,不同应用领域的QFN封装在技术和生产工艺方面区别较小。因此,尽管本次募投项目下游应用领域同现有产品存在一定差异,但均系晶圆级封装技术的应用,不属于投向全新的领域。
尽管本次募投项目下游应用领域同现有产品存在一定差异,但均系晶圆级封装技术的应用,与公司现有客户群、应用领域等均存在重叠,不属于投向全新的领域。
本次募投项目属于公司现有五大类产品中“晶圆级封装产品” 的细分领域,系公司在现有晶圆级封装技术储备和量产工艺的基础上,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并产业化。
本次募投项目系在现有晶圆级封装产品上进行产品升级和技术延伸,所采用的技术、工艺均为在已有技术和已掌握工艺上进行迭代开发,且迭代和开发难度较小。公司已完成全部募投项目产品的主要研发工作,募投项目后续实施过程中不涉及新技术开发或重大技术跨越;其次,本次募投项目在所运用的技术、应用领域、封装功能实现、客户群体等方面与公司现有量产产品均有所重合。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属于投向主业。
公司是一家综合性医药上市企业,经营业态涵盖医药流通、医药工业和健康服务等。从具体板块来看,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可以分为医药商业和医药工业两大板块,其中医药商业主要包括医药零售业务和医药批发业务;医药工业业务主要包括原料药、制剂及小品种氨基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500 万元,将用于“浙江震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定向合成年产2400吨组氨酸(盐酸组氨酸)、1000吨左旋多巴、1000吨酪氨酸等系列产品上虞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生物项目”),以及“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集聚提升项目”(以下简称“原料药项目”)。
上述两个项目中,生物项目涉及新产品、新业务,其中盐酸组氨酸产品可用于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药品生产等方向,酪氨酸在食品领域主要用作老年、儿童食品的营养强化剂;生物项目本次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均用于项目资本性支出。
(2)公司报告期内上述系列产品业务已形成的收入、产量、销量等,结合市场应用、下游客户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与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现有产品的区别、联系及协同性,是否属于投向主业;
(3)进一步说明生物项目、原料药项目所需研发技术、所处研发阶段、相关技术和人员储备等情况,是否存在试生产环节,如有,新产品是否已完成中试;募投项目产品的注册审批情况,是否已取得产品注册有关认证,是否存在认证无法通过的风险;结合技术来源、后续应用领域及客户情况,说明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存在除申报材料内提到的审批程序外的其他程序或需要符合相关部门其他要求;
(二)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区别、联系及协同性,是否属于投向主业
目前,公司是一家综合性医药上市企业,经营业态涵盖医药流通、医药工业和健康服务等。从具体板块来看,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可以分为医药商业和医药工业两大板块,其中医药商业主要包括医药零售业务和医药批发业务;医药工业业务主要包括抗生素类、抗炎镇痛类、消化系统类等原料药、制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本次募投项目聚焦医药工业,产品与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市场应用、下游客户对比如下:
生物项目依托公司多年在生物制药方面所积累的生物发酵、分离纯化经验等既有优势基础之上,相较现有产品产生工艺,生物项目生产工艺是一类更为绿色低碳,可实现更高效率、更低成本的可持续生物制造技术,充分发挥了公司已掌握的发酵法生产技术、生产设备选型、生产工艺控制、质量体系建设和注册申报等经验,属于对现有主营业务与技术的升级。
综上,生物项目属于公司围绕主业拓展的新产品、新业务,与现有业务高度相关,属于投向主业项目。
原料药项目属于迁建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在主要承接震元制药绍兴袍江厂区原料药现有产能的基础上,增加或消减部分产品产能以及新增2种储备产品。原料药项目主要产品为罗红霉素、制霉素等8种现有产品以及对甲苯磺酸腺苷蛋氨酸、艾司奥美拉唑钠2种新储备产品。现有原料药产品下游客户为抗生素类、消化系统类、抗炎镇痛类制剂生产企业及自用,与公司现有原料药产品的应用领域及下游客户基本相同。原料药项目新增2种产品,一是属于消化系统类的原料药艾司奥美拉唑钠;二是用于与现有产品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共用部分工段生产线,用于护肝类保健品生产的对甲苯磺酸腺苷蛋氨酸。两者虽是公司新增产品,但均是基于现有技术储备、生产工艺等对现有产品矩阵的有益补充,且未来两种新产品收入占比整体不高,不属于本次原料药项目主导产品。
因此,原料药项目涉及的产品主要为现有产品或产品矩阵的有益补充,与现有业务高度相关,属于投向主业项目。
公司集纺织纤维、面料、服饰智能制造与品牌运营为一体,主营业务为精纺呢绒面料及正装职业装、纺织纤维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
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年产8万吨高性能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项目计划产能包含锦纶66长丝3.6万吨、锦纶6长丝4.4万吨。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无锦纶产品收入,本次募投项目属于向纺织服饰产业链上游延伸,与公司现有主业在市场、客户、技术、人员等方面具有较大协同性。公司通过外部招聘、自主研发与购买相结合的方式为本次募投项目储备了充足的技术、专利、人员等。发行人与设备厂商已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同时约定了工艺技术服务事项,卖方将根据工作进度要求给现场派驻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服务、现场培训服务,卖方设备性能保证的履行是通过“工艺考核”验证。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通过以市场价格销售锦纶纤维给下游客户的方式获得盈利,主要采购内容包括锦纶6切片、锦纶66切片及其他原辅材料。
发行人报告期内无锦纶产品收入且现有业务主要原材料不涉及锦纶材料,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向公司现有业务产上游延伸,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主业在市场、客户、技术、人员等方面具有较大协同性的具体依据及充分性;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是否符合投向主业。
为迎合行业发展新趋势,发行人积极布局户外运动领域,作为深度布局纺织纤维的制造企业,发展锦纶纤维,通过纺织材料的创新实现差异化竞争,符合发行人的发展战略,符合投向主业要求。
发行人上市以后始终坚持创新,围绕纺织业务领域,在主业范围内紧跟市场变化趋势,积极布局化学纤维纺丝业务,使其成为公司业务增长极。天然纤维与化学纤维均为重要的纺织材料,广泛应用于各类面料、服装的生产与加工,具有协同性。
发行人深耕羊毛纺丝业务多年,且伴随超高分子量聚乙烯二期纺丝项目的成功运行,发行人积累了丰富的纺织纤维产业化经验,纺织纤维的研发、生产为发行人的核心主业,本次募投项目属于丰富纺织纤维品类,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发行人纺织纤维收入将大幅提高,有利于发行人更加聚焦、突出纺丝主业,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在市场、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协同性,属于投向主业。
(2)锦纶纤维是户外运动服饰的主要纺织材料,发展锦纶纤维是发行人布局户外运动领域的重要一环,系基于公司既定发展战略和规划确定的,属于公司主业投资。
《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 34 号)规定“主业是指由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确定并经国资委确认公布的企业主要经营业务;非主业是指主业以外的其他经营业务”;《山东省省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规定“主责是指省属企业的战略定位、核心功能、重要使命和重大责任,主业是指省属企业围绕主责开展的,能够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支撑未来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业务”。
由上可知,主业是指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确定的,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并经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构确认的主要经营业务。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深耕纺织服饰领域,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自上市以来便确立了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围绕纺织服饰领域,扩展纺织纤维品类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在此背景下,发行人纺织纤维业务产品逐步由天然纤维过渡到化学纤维。锦纶纤维作为第二大化学纺织纤维,在强度和耐磨性、吸湿性等方面具有突出特点,广泛应用于各类运动服饰、瑜伽服、防晒服、商务休闲服装等,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为迎合户外运动的流行趋势,不同类型的纺织服饰企业切入点不同,发行人业务深度布局纺织纤维的研发、生产,更注重优化纺织材料性能以及推动功能性材料的研发,以满足下游设计、品牌运营客户的需求,发展锦纶纤维是发行人布局户外运动领域的重要抓手,并有利于现有业务拓展户外运动、商务休闲等适用场景,符合发行人的发展特性、发展定位,发展锦纶纤维是发行人践行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根本要求,有利于发行人提高核心竞争力、支撑未来高质量发展,因此符合投向主业要求。
(二)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主业在市场、客户、技术、人员等方面具有较大协同性的具体依据及充分性
(1)发行人深耕纺织服装行业多年,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品牌效应,有助于本次募投项目实现市场及客户拓展
公司现有面料业务下游客户主要为服装生产企业或服装品牌运营企业,客户具有产品多元化的特点,对精纺呢绒面料及锦纶功能性产品均有需求,且为迎合服装休闲化、功能化的消费趋势,大部分客户产品涉及户外运动、商务休闲领域。除服装品牌客户外,其他下游服装生产客户亦存在锦纶产品合作需求,未来公司锦纶业务发展成熟后,与该类客户可开展锦纶产品线的合作,有利于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此外,公司服装业务的面料供应商也存在锦纶纤维的直接采购需求,公司可通过相互引荐方式获取锦纶纤维的业务订单,加速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
锦纶纤维是制作户外运动服饰的重要材料,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发行人与现有户外运动类客户进一步扩大产品合作范围,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
(4)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客户与锦纶纤维目标客户存在协同情形,且混织产品具有广泛的市场应用前景
本次募投项目与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同属于纺织纤维中的化学纤维,虽然具体的应用场景不同,但下游应用领域存在交叉情形。
(5)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借助纺织材料优势,有利于提升现有产品品质,扩展产品适用场景,提高现有产品的附加值、销售量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为现有精纺呢绒面料业务根据市场流行趋势及客户实际需求,提供低成本、自主研发、具有个性化的功能性原材料,虽然发行人精纺呢绒面料生产过程中使用功能性纤维的量较少,但差异化、功能性锦纶纤维的使用(包含对涤纶纤维的替代)对提高现有产品的附加值,以及扩展现有产品的适用场景,进一步向户外运动、商务休闲等领域布局具有关键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现有产品的差异化竞争能力,提高现有产品的市场份额、毛利率,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对现有业务的提升具有较大协同性。
(1)锦纶纤维与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同属纺织纤维,工艺流程具有一定的共通性
大规模化纤项目通常涉及众多大型设备及产线之间的协同运作,因此对项目公司的设备运作能力、成本管理能力、自动化管理能力、中央控制能力、工厂及人员管理能力等均存在较高要求。
年产30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新材料建设项目为公司首个建成并顺利运营的大规模化纤项目,公司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大规模化纤项目新建、产业化经验。本次年产8万吨高性能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作为公司规模适度的化纤项目,与此前其他化纤项目底层运作管理逻辑相通,公司相关产业化能力及经验可复用于本次项目,保证本次项目的良好稳健运营。
为迎合市场消费热点,公司现有纺织服饰、纤维业务在差异化功能性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创新研发经验。研发方向主要包括阻燃防护、健康环保、舒适易护理、保暖亲肤、成衣水洗等方面,如公司精纺呢绒业务已掌握的“防风拒水可机洗全毛户外运动面料生产技术;防辐射、抗菌复合功能精纺毛织物开发和应用技术;精纺毛织物阻燃与拒水防油复合功能关键技术”等,此外如公司研发的阻燃超高分子聚乙烯纤维技术可实现 100D-800D 阻燃超高纤维的工业化生产等。公司在纺织服饰、纤维领域积累的功能性产品研发经验,有利于本次募投项目能够开发出更多差异化、功能性锦纶纤维产品,提升新的功能性产品的研发效率。
随着公司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一期、二期生产项目顺利投产,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纺织纤维的生产经验,鉴于前述工艺技术的协同性,超高一期、二期项目的部分生产经验可以用于本次募投项目。同时公司多年来长期深耕纺织服装产业链,培养了大批技术成熟的纺织产业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目前发行人锦纶纤维事业部已拥有110名在职员工,其中生产人员76名(包含生产相关专业技术人员35名)、行政人员3名、负责基建及仓库的其他支持人员20名、财务人员2 名、采购人员2名,销售人员7名,并由经验丰富的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牵头负责,人员储备己较为充足,能够保障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现量产。
公司现有业务组建了一批高素质的纺织服装领域营销团队,负责市场开拓、产品销售、客户服务等工作,具有利用知名展会平台以及互联网资源拓展客户的丰富经验。为更好地向客户展示公司及公司的产品,更好地服务客户,公司设立直营办事处开展属地化营销,销售范围覆盖亚洲、欧洲、北美洲、非洲、南美洲和大洋洲,客户遍布全球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与国内外多个纺织服装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建立了成熟稳定的销售经营渠道。公司纺织服饰领域的销售团队将与公司锦纶项目销售团队进一步加强紧密联系与合作,通过自身客户资源及获客能力助力本次募投项目产品销售。
本次募投项目人员构成中有约30余人来源于现存业务,未来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进一步推进,公司可选用更多现有业务人员,有利于缩短上岗培训时间,提高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率,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基础,因此现存业务与本次募投项目在人员方面具备协同效应。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与现存业务在客户和市场、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较大协同性,可充分借助现存业务的品牌效应、渠道基础、技术经验积累、行业上下游资源、人才储备等顺利实现投产、销售,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将募集资金投向主业的要求。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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