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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柳州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有非常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和聘用法官助理岗位年龄为18-30周岁(1995年7月1日至200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聘用司法警察岗位年龄为18-25周岁(2000年7月1日至200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5.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司法警察岗位需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聘用法官助理岗位需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法学学士以上学位,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获A类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获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柳州法院2025年聘用人员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具有法律专业相关知识或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报考人员的配偶、父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法官助理、聘用制书记员岗位:
(二)在所任职人民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根据《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柳编办通〔2018〕42号)结合单位实际执行。
1.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本次聘用制书记员岗位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法院网(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21日18:00止。
报考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有关说明,仔细地了解招聘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需要注意的几点等内容,如实、准确填写《柳州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信息表》一旦提交,所填信息将无法更改,请报考者认真仔细核对。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5020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对报考者有关信息进行网上审查,原则上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查意见。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及时重新填报有关信息。报名截止后,填报系统同步关闭,请报考者注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本次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招聘在网上进行形式上资格审核检查,在面试前开展现场实质性资格审核检查。考生对本公告内容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所列相应咨询电话咨询。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本次聘用法官助理、聘用司法警察岗位采用直接送达或邮寄材料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21日18:00止。
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打印并手写签名后,将报名表原件、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从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证件照和6寸全身照各1张直接送达或邮寄(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至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考试分为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生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速录技能测试的形式为听打,即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速录技能测试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满分为100分。速录技能测试60分合格,速录技能测试合格的,才能进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关注相关速录技能测试通知。面试工作由各招聘法院具体组织实施,各招聘法院根据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比例控制在3:1之内。
2.聘用制法官助理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专业相关知识,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获A类职业资格证书的免法律专业相关知识考试,成绩按满分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面试工作由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笔试成绩及个人基本情况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比例控制在3:1之内。
3.聘用司法警察岗位。考试主要为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由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体能测试合格者进行筛选,择优组织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比例控制在3:1。
所有岗位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核检查,进入面试的考生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检查,资格审核检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
(三)体检。各招聘法院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法院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现,并核实其是不是满足招聘条件。
(五)公示。聘用制书记员拟聘人员名单,由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在广西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各招聘法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递补。
(一)在本次招聘中,通过面试人员的成绩保留到下一次招聘之前,期间如有聘用制书记员辞职等情况而出现空缺的,从通过面试的人员中按序补聘。
(二)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